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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施家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自10月1日实施。《条例》是机构改革后出台的全国首部价格监督检查领域地方性法规,为完善执法依据、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条例》规定了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的内容、措施和权责,强化了对包括新兴业态、封闭区域内经营者在内的经营者和责任单位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了价格监督检查权责和工作机制,完善了价格监督体系建设和相关法律责任。《条例》就广大群众关心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出售商品;对经营者价格促销活动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丁涛) |